内江市中医医院2024年大输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2 09:50采购供应科
内江市中医医院2024年大输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内江市中医医院2024年大输液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2 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RH-202407-491
项目名称:内江市中医医院2024年大输液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84,760.00元(第一包预算金额:1,962,610.00元;第二包预算金额:1,922,150.00元。)
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中各包供货清单中的“单价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金额:人民币179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玖佰元整)
第二包金额:人民币156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保函的,作为无效投标。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账 号:020000440956
行 号:313663011015
交款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7时00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代理机构财务室,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我院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进行大输液供货,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各包选择一家。
二、项目要求
第一包
(一)供货清单1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包装材质 | 预估 数量 (袋) | ★单价最 高限价 (元) | 小计 金额 |
1 | 氯化钠注 射液1 | 500ml:4.5g | 注射液 | 非PVC多层共挤输液袋,单阀 | 79000 | 4.2 | 331800 |
2 | 氯化钠注 射液2 | 50ml:0.4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37500 | 2.25 | 84375 |
3 | 氯化钠注 射液3 | 500ml:4.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 | 31000 | 2.45 | 75950 |
4 | 氯化钠注 射液4 | 250ml:2.2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378900 | 2.45 | 928305 |
5 | 葡萄糖注 射液1 | 50ml:2.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8800 | 2.25 | 19800 |
6 | 葡萄糖注射液2 | 100ml: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104700 | 2.25 | 235575 |
7 | 葡萄糖注 射液3 | 500ml:2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17800 | 2.75 | 48950 |
8 | 葡萄糖注 射液4(核心产品) | 250ml:12.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55000 | 2.45 | 134750 |
9 | 葡萄糖注 射液5 | 250ml:2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6200 | 2.45 | 15190 |
10 | 葡萄糖注 射液6 | 500ml:50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15300 | 2.75 | 42075 |
11 |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 | 250ml:12.5g:2.2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1200 | 2.45 | 2940 |
12 |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2 | 500ml:25g:4.5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15600 | 2.75 | 42900 |
(二)供货要求
1、★所供的药品必须是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上挂网的品种。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材料、设备投入、运输、搬运、保险、赔付、税金、风险、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大输液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上挂网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予以佐证。)
2、★保证所供大输液的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对所供的大输液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质量、资质、检验生产批件、合格证明等方面的证明文件。大输液必须按照标准养护措施进行送货,以防止大输液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损坏或丢失。
3、★投标人所供的大输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供应假冒伪劣大输液造成损失的, 投标人赔偿一切损失, 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格式自拟)
4、★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实际所需订单要求进行供货,以确保临床用药质量和疗效,如违反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该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因采购人医疗业务发展的需要,大输液目录需要调整、更新,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进行调整。所供的药品必须是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上挂网的品种,并按挂网价执行。
6、大输液的有效期: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大输液,送至采购人后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 12 个月。有效期为一年的大输液,送至采购人后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 6 个月。
7、★大输液的供货时间要求:一般供货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节假日照常供货,供货到位率达到 100%。如遇急、抢救等突发状况,需在4小时内送达。如因市场短缺,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原因。
8、★禁止中标供应商转让供货权。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大输液,不得由其他代理商代为供货。凡发现转让供货业务的,取消其大输液供货资格。
9、★中标供应商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采购人医务人员开具指定大输液,同时禁止给予采购人医务人员任何形式的回扣,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采购人在接收大输液时,应对大输液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订单数量等要求的大输液,有权拒绝接收,中标供应商应对不符合要求的大输液在48 小时内进行更换,且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应用。
11、应急处置:为确保采购人的需求,中标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需求对大输液进行实物备货。中标供应商将药品按采购人需求计划供货到采购人各药房,对于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库存积压、大输液药品过期和报损的消耗,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
12、★质量纠纷:如果采购人在正常保管和使用前提下,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医疗事故及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以及医患双方调解的赔付费用;若涉及产品质量鉴定,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委托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中标供应商除按上述条款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以及医患双方调解的赔付费用外,采购人还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格式自拟)
13、★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本次所供大输液合法进货渠道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证明文件原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生产企业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4、★因生产企业产品停产造成供货中断或因脱网无法进行网采,中标供应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无供货能力或不能及时供货的,采购人有权从其他途径采购。
15、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药剂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及临床药学事业的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16、★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不良影响或事件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17、投标人为非四川省内供应商,在中标后需在四川省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配送网点)(投标人为非四川省内供应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格式自拟)。
18、★若“(一)供货清单1”中的品种纳入国家或者省级联盟集采,将按集采政策执行,该合同自动解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日),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通知终止的时间为准;
2、供货地点:内江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按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要求,验收合格后90日后滚动付款。
4、合同支付约定:
4.1 结算费用=∑当月验货确认的各大输液实际供货数量*各大输液的合同单价;
4.2 合同单价:投标人以“供货清单1”中的“单价最高限价”作为基准价,报出每个大输液对应的单价,并以“供货清单1”中的“预估数量”*报出的每个大输液对应的单价计算出本项目的最终报价合计金额,以最终报价合计金额作为本项目投标人最终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将作为大输液的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改变(在合同期内挂网价格下调的除外,挂网价下调按挂网价执行);
4.3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最终的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包预算金额1,962,610.00元。
5、履约验收标准: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供应商配合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1)本包标注“★”项的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不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包未标注“★”项的条款为一般条款,投标人不满足或不响应的将影响投标人得分。
第二包
(一)供货清单2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包装材质 | 预估 数量 (袋) | ★单价最 高限价 (元) | 小计 金额 |
1 | 氯化钠注射液(核心产品) | 100ml:0.9g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800000 | 2.25 | 1800000 |
2 |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 500ml | 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 | 35000 | 3.49 | 122150 |
(二)供货要求
1、★所供的药品必须是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上挂网的品种。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材料、设备投入、运输、搬运、保险、赔付、税金、风险、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大输液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上挂网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予以佐证。)
2、★保证所供大输液的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对所供的大输液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质量、资质、检验生产批件、合格证明等方面的证明文件。大输液必须按照标准养护措施进行送货,以防止大输液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损坏或丢失。
3、★投标人所供的大输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供应假冒伪劣大输液造成损失的, 投标人赔偿一切损失, 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格式自拟)
4、★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实际所需订单要求进行供货,以确保临床用药质量和疗效,如违反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该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因采购人医疗业务发展的需要,大输液目录需要调整、更新,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进行调整。所供的药品必须是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上挂网的品种,并按挂网价执行。
6、大输液的有效期: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大输液,送至采购人后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 12 个月。有效期为一年的大输液,送至采购人后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 6 个月。
7、★大输液的供货时间要求:一般供货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节假日照常供货,供货到位率达到 100%。如遇急、抢救等突发状况,需在4小时内送达。如因市场短缺,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原因。
8、★禁止中标供应商转让供货权。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大输液,不得由其他代理商代为供货。凡发现转让供货业务的,取消其大输液供货资格。
9、★中标供应商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采购人医务人员开具指定大输液,同时禁止给予采购人医务人员任何形式的回扣,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采购人在接收大输液时,应对大输液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订单数量等要求的大输液,有权拒绝接收,中标供应商应对不符合要求的大输液在48 小时内进行更换,且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应用。
11、应急处置:为确保采购人的需求,中标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需求对大输液进行实物备货。中标供应商将药品按采购人需求计划供货到采购人各药房,对于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库存积压、大输液药品过期和报损的消耗,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
12、★质量纠纷:如果采购人在正常保管和使用前提下,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医疗事故及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并承担医患双方调解的费用赔付;若涉及产品质量鉴定,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委托相关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除按上述条款,责成赔偿,要求承担医患双方调解的费用赔付外,还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供货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格式自拟)
13、★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本次所供大输液合法进货渠道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证明文件原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生产企业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14、★因生产企业产品停产造成供货中断或因脱网无法进行网采,中标供应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无供货能力或不能及时供货的,采购人有权从其他途径采购。
15、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药剂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及临床药学事业的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16、★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事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17、投标人为非四川省内供应商,在中标后需在四川省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配送网点)(投标人为非四川省内供应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格式自拟)。
18、★若“(一)供货清单2”中的品种纳入国家或者省级联盟集采,将按集采政策执行,该合同自动解约。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日),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通知终止的时间为准;
2、供货地点:内江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按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要求,验收合格后90日后滚动付款。
4、合同支付约定:
4.1 结算费用=∑当月验货确认的各大输液实际供货数量*各大输液的合同单价;
4.2 合同单价:投标人以“供货清单2”中的“单价最高限价”作为基准价,报出每个大输液对应的单价,并以“供货清单2”中的“预估数量”*报出的每个大输液对应的单价计算出本项目的最终报价合计金额,以最终报价合计金额作为本项目投标人最终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将作为大输液的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改变(在合同期内挂网价格下调的除外,挂网价下调按挂网价执行);
4.3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最终的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包预算金额1,922,150.00元。
5、履约验收标准: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供应商配合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1)本包标注“★”项的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不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包未标注“★”项的条款为一般条款,投标人不满足或不响应的将影响投标人得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各包相同)
1.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已完成备案登记;
(2)投标人为药品生产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所供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所供药品的药品批准文号文件。
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3)按本项目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自2024年8月2日9:00至2024年8月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at]126[dot]com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 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中医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0832-686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6
附件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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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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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号(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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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必填) | (加盖公章) |
单位地址(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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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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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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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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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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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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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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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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