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全面检修服务采购公告(第二次)
2023-05-15 09:20采购供应科
内江市中医医院高压氧舱全面检修服务采购公告
我院高压氧舱已使用10年,为确保其平稳安全运行,我院拟对高压氧舱进行全面检修。根据《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项目本应由设备生产厂家烟台朗格高压氧舱有限公司进行原厂维修,但该生产厂家因财务问题无法正常承接本采购项目,特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高压氧舱全面检修服务
2.项目编号:YN-2023-004
3.资金来源及金额:单位自有资金,96700.00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设备现状:
我院高压氧舱型号:LYC 26-12,生产厂家:烟台朗格高压氧舱有限公司。经厂家出具检修报告,目前存在以下故障和隐患:
1、氧舱门条及递物筒密封圈、门把手O型圈作为舱体主要密封件,出现局部破损脱落,加压过程中密封不严漏气,按照相关标准大修时需更换主要密封件。
2、氧舱对讲机使用多年,电器元件老化现已出现杂音,舱内麦克回音差,需更换对讲机和话筒。
3、工控机已使用多年,我院高压氧舱地处负一楼,比较潮湿容易氧化,需更换工控机。
4、灯玻璃已有银纹为避免爆裂需更换。
5、连接气囊与供排氧口间波纹管使用多年,已老化变脆有部分已裂开,需更换。
6、电动阀模块和手操器作为氧舱加减压系统中阀门的主要控制器,使用多年现已出现加减压不平稳现象,需更换。
7、氧舱各种传感器作为各种数据采集终端,使用多年出现数据传输误差较大,需更换。
8、影像系统作为氧舱的主要系统,使用多年后摄像头清晰度会下降,已出现舱内画面模糊不清,需更换数字监控摄像头及网线、照明线、语音系统线。
9、氧舱电脑自动操舱失灵,会出现加减压不平稳现象,如继续使用会使舱内快速升压或降压造成人员伤害。
10、氧气流量计作为观察患者吸氧情况的主要配件,已出现内壁氧化过脏、出现银纹、密封圈漏氧等现象,需更换。
11、其他需要维护保养的项目。
12、更换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工控机 | 1台 | 精密压力优越器 | 2个 |
对讲机 | 1台 | 话筒 | 1台 |
灯玻璃 | 4块 | LED灯 | 4个 |
网线、照明灯、语音系统线 | 1批 | 数字监控 | 1套 |
门条 | 4个 | 递物筒密封圈 | 4个 |
门把手O型圈 | 8个 | 副控台PU管 | 1批 |
手操器 | 2台 | 模块 | 4个 |
加减压光柱 | 2个 | 流量计 | 12个 |
波纹管 | 12套 | 喇叭 | 4个 |
0-10流量计 | 24个 | 数字测氧仪 | 1台 |
焊接PU管接头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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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和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请提供承诺函)
3、特殊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维修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R3高压氧舱维修维护证。(提供许可证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四、服务要求:
1、高压氧舱检修更换材料须选用原厂全新配件,并且保证5年内可持续供应。
2、空气质量要求:更换材料后应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国家要求,并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或证明文件。
3、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如出现故障,中标人需在1小时内作出快速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8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等)报医院备案。
4、高压氧舱检修验收合格后,每季度中标供应商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巡检维护。
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产品维护、维修及抢修,在质保期内设置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电话(固话、手机)。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维护费用(包括材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氧舱修理安全要求:
(1)涉及受压部件需要现场组焊的,需按照《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标准进行,并需经医学装备部审批,并进行现场评估确保安全的前提才能施工。
(2)氧舱压力调节系统、呼吸气系统、电气系统、舱内环境调节系统、消防系统、安全附件与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修理后,能够满足产品安全性能与安全使用要求;
7、整机全面检修后需提供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一年后设备无质量问题支付尾款10%。
3、验收方式:严格按照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四、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评审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六、谈判文件提交:
1、资质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盖章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资格条件。
2、响应文件内容:目录、报价单(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维修中更换配件相关资料(如配置清单、生产厂家等)、具体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
3、响应文件提交要求:装订成册,分正副两本,全部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面: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密封袋其余接缝处不作要求)。
七、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八、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11:30(北京时间)截止。
2、报名联系方式:彭老师,内江市中医医院采供科(内江市中医医院健民楼三楼)
电话:0832-6860021(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1:30(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江市中医医院健民楼三楼采供科。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在健民楼开启。
十三、磋商地点: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