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医医院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2022-05-23 14:38药剂科

内江市中医医院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

各药品配送企业:

为满足我院临床用药需求,医院按照《新药遴选制度》进行了新药遴选,现对医院拟定引进药品进行挂网比选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料要求

1.参加比选药品必须是“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与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系统中的挂网药品。

2.参选药品必须是与本次挂网比选采购通知要求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一致(见附件1)

3.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配送授权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两票制的要求,并由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两票制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各药品经营企业请按《药品引进申报资料目录》(附件2)要求,按顺序排列纸质版申报资料;同时,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如下资料:《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3)、《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4)、《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附件5)、《“两票制”承诺书》(附件6)、《新药药品价格申报表》(附件7)

二、此次新药资料申报原则如下:

1.生产企业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我院现有的药品配送企业(因国家和四川省集采进院的配送企业除外),并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与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2.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该品规该厂家申报视为无效资料;

3.不接收涉嫌违规违法行为或按假劣药品被处罚或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的药品资料;

4.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涉及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负,若资料不全或信息填写错误的,不接受更正

5.提交资料需按照附件2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含骑缝章),用资料袋装好,资料袋封面粘贴申报资料目录(不密封),附件8单独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封面注明申报药品、申报企业名称,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6.报价上限不得高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与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上的价格联动专区限价与本省最低参考价中的最低值;能保证至少持续稳定供货半年以上,以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因恶意低价中选,又不能按时保量配送的,该药品配送企业在今后1年内不得参与我院药品遴选活动。

7.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30日(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8..联系人及方式:

四川省内江市大千路696号内江市中医医院健民楼4楼药剂科办公室   刘老师

电话:0832-6860013

三、公告时间:2022年5月23日-5月30日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225月23日

附件1_7新药品种申报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