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医医院医用防护口罩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2020-07-15 16:56设备科
内江市中医医院医用防护口罩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我院近期拟采购一批医用防护口罩,欢迎有意向的公司到我院设备科进行审核登记。本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
一、采购概述
1.采购单位:内江市中医医院。
2.采购内容:医用防护口罩
数量:6000个
预算金额:90000.00元
二、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1、符合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GB19083-2010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与使用说明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2、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的自吸过滤式医用防护口罩、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3、基本要求:
3.1 口罩应覆盖佩戴者的口鼻部,应有良好的面部密合性,表面不得有破洞、污渍,不应有呼气阀。
3.2 口罩上应配有鼻夹,鼻夹应具有可调节性。
3.3 口罩带应调节方便,并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就在不小于10N。
★3.4 过滤效率: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95%。
3.5 气流阻力:在气体流量为85L/min情况下,口罩的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43.2Pa(35mmH2O)。
★3.6 合成血液穿透:将2ml合成血液以10.7kPa(80mmHg)压力喷向口罩,口罩内侧不应出现渗透。
★3.7 表面抗湿性: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就在不低于GB/T4745-2012中4级的规定。
3.8 微生物指标:口罩应符合GB15979-2002中微生物指标的要求,包装标志上有灭菌或无菌字样的口罩应无菌。
3.9 环氧乙烷残留量: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3.10 阻燃性能:所用材料不应具有易燃性,续燃时间应不起过5s。
3.11 皮肤刺激性:口罩材料原发性刺激记分应不起过1。
3.12 密合性:口罩设计应提供良好的密合性,口罩总适合因数应不低于100。
3.13 口罩最小包装的标志:至少应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企业、生产地址、执行标准号、产品注册号、滤料级别或相应说明、贮存条件及有效期、“一次性使用”或相当字样、灭菌有效期及灭菌方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商务要求
1、配送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配送服务,配送的口罩须是近两个月内生产的失效期为两年的产品。
2、交货时间及地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方五日内一次性送货至医院指定地点。
3、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中标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产品若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或法律纠纷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产品包装要求:医用耗材包装的标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包装方式应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采购方。因包装不当造成医用耗材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6、中标人负责送货到交货地点现场,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7、验收方法及标准:应严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招标文件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本章标注“★”的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不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参加本次比选的公司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五、参选公司报名时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生产企业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生产许可资质;
2.参选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经营许可资质;
3.参选产品资质:相关产品资质证书;
4.生产厂家对参选公司的本次项目授权书;
5.参选公司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产品彩页及产品详细参数。
以上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参加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六、响应截止时间
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比选的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前到内江市中医医院设备科递交比选文件。
七、比选时间
2020年7月22日下午15:00(如遇变更另行通知)
八、比选地点
内江市中医医院新区健民楼5楼会议室。
九、中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选取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名的作为中标方。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832-6860022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20年7月15日
比选项目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 30% | 30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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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指标主要条款40% | 40 | 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得50分,技术指标带“★”项的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5分,未带“★”项的非实质性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3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比选人需提供技术支撑材料,并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注明,否则不予认定。 |
3 | 商务要求14%
| 14 | 完全满足比选文件商务要求的得14分;商务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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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货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8% | 8 | 根据比选人承诺的交货实施方案和响应时间、质量保证范围,售后服务体系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分: 1、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2、承诺任何问题在接到电话后立即响应,并在24小时内处理。3、承诺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承诺产品验收前,无条件破损退换。4、质保期内免费更换近效期(有效期≤2个月)的同品种产品。以上项目符合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 | 以比选文件为准。 |
5 | 样品质量8% | 8 | 产品质量:现场查看样品的颜色、质感、性能和观感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8分,一项不足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以样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