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医医院 关于医院“暖医•1949-2019”视频拍摄制作的采购 公告

2019-07-26 10:06

经过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对医院“暖医·1949-2019”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拟采用院内公开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江市中医医院“暖医·1949-2019”视频制作项目

2.项目内容:医院形象宣传片视频时长5分钟,提供视频制作创意、需要的道具、服装、场地、演员化妆等为完成此项工作的所有服务。

3.项目最高限价:4.8万元

4.交货期限: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8月19日),交付形象宣传片成片。

5、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

6、报价形式:二次报价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良好并具有相应的创意、制作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组成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

4.业绩证明(与市级或以上部门和单位拍摄制作视频作品的合同);

5.报价函;

6.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内容的无保留声明;

7.供应商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

8.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9.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2.招标人不收取住何费用。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日2日上午08:25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8日2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内江市中医医院健民楼五楼会议室

以上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有权进行变更并通告,请投标人关注现场变更信息。

六、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内江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通知结果;

2.招标人无须向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江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njszyy.com/ )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江市中医医院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9号

联系电话: 0832-6860021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