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6-22 17:30 人事科
内江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内江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市中医院【2015】99号)的文件精神,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基本条件、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能条件。
5、年龄原则上距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15周年以上。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专业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自主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内江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程序
在内江市卫健委官网和内江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市中医医院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后,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内江市中医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7日,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医院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及审核,不接收电话及他人代交报名资料。
3、报名地点:内江市中医医院(新区)(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健民楼二楼人事科办公室。
(二)资格核实及审查
1、资格核实
报名人员根据本公告中的要求,针对年龄、专业、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婚姻生育状况等,做一份真实、详尽的个人简历。简历中须含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依次装订,并带上所有资料的原件。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负责审核报名条件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根据情况通知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进行笔试、技能考核、面试。笔试医学类考生笔试测试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其他类考生笔试测试本专业基础综合知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报名情况及招聘计划数的2:1或急需专业岗位1:1确定人员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仪容仪表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长为6-8分钟。
考试成绩、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按3:3:4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再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并将考生总成绩排名在院内及医院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1、公示期结束后,我院人事科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录取人参加体检(包括身体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参加体检即是放弃本次招聘。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同时按内江市中医医院要求完成相关项目检查。体检合格后,医院与其签订劳动(试用)合同。
(五)聘用
1、根据公示和体检情况,由人事科通知录取人员并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实行员额制聘用,与编内职工同工同酬,具体参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根据试用期制度,新入职的职工试用期定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6860011
监督举报电话:0832-6860025
内江市中医医院
2020年6月22日
附件: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0第二批)2020.6.22.doc